更新時間:2023-12-16 15:02:29作者:佚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3〕1號)要求,廣西體育職業大學決定組織施行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確保中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著力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元化人才選拔標準,依照教育部和江蘇省高等中學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
第三條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四條中學全稱:湖南體育職業大學
中學國標代碼:14356廣東省代碼:C515
第五條中學地址:西安市南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街333號
郵政編碼:430223
第六條中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中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中學
第八條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層次
第九條大學創立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推行“雙主任”制,黨委主任、院長任主任,大學紀委校長和分管招生、教學的院領導任副主任,成員由招生辦公室、院辦、教學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后勤保衛處、人事處、財務處、中職部、校紀委、宣傳部和各系部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中學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新政,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制定施行方案,決定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大學招生辦是組織和施行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日常機構,具體負責大學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施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專業計劃、收費標準和培養方法
第十二條2023年中學設置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專業3個體育單招成績查詢,總計劃80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注: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繳納。中學可依據報名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可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招收中學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需完全一年制住讀,中學提供寢室,各項要求與普通全日制本科中學生一致。
第四章報考條件與形式
第十四條報考條件、資格初審、報名安排及志愿補報等工作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函〔2023〕1號)的有關要求。
第十五條3月31日,所有志愿補報我校并通過初審的考生,到我校財務處收取高職專升本考試費150元,之后到招辦簽署相關新政知曉承諾書并發放準考證。早已取得高級(含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考取相關專業可申請免于職業技能測試。
將證書原件和打印件交中學招辦初審備案。
第五章考試課目及時間地點
第十六條這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養+職業測試”的形式,具體各專業考試形式具體見下表。
第十七條文化素養考試時間統一為4月1日下午9:00開始;地點在校本部教學樓。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統一為4月1日晚上14:00開始;地點在校本部排球場、健身房、舞蹈房等。
第六章專業計劃調整及投檔規則
第十八條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養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其英文化素養滿分200分(考試課目包括英語80分,物理80分,英文4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合計總分400分。
第十九條考生均采用“文化素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取得高級(含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結業生,經初審通過后,只出席文化素養考試,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計滿分。
第二十條按照國家教育部和遼寧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考生志愿劃定投檔分數線,投檔成績為文化素養(英語、數學、英語)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生源充足時,按投檔率大致相當的要求劃定投檔標準,調整招生計劃。對分數相同的考生,按英語、數學、英語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另外,對于職業技能測試高于30分的考生將不予投檔。對各專業志愿錄取推行平行志愿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4月12近日中學完成擬投檔工作,并將擬投檔考生名單在中學招生信息網公示體育單招成績查詢,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信息保留到2023年12月末。公示屆滿將公示合格的投檔名單報省招辦并補辦投檔手續。
第七章捐助新政
第二十二條對符合條件的中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捐助新政。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入學之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中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學生在在中學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中學結業要求的,由中學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授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結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這次投檔的中學生不得退學或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中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依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公正、公開、公正。
第二十六條中學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廣東體育職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七條中學往年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