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5 17:27:36作者:佚名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全面協調和督促政務、業務等相關工作; 負責綜合會議的組織、綜合改革工作、重要綜合文件、重要稿件的起草、領導批示和重大事項的督辦; 負責文秘及公文處理、提案辦理、工作信息綜合、政務及信息公開、保密、應急處置、保密、文件檔案、目標責任管理、政府值班、國有資產管理、后勤保障、接待接待等工作聯絡等; 管理機構公共事務; 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社會系統“文明創建”和“創先爭優”工作;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二)財務規劃和資金監管股。 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編制有關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決算草案,參與有關社會保障基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實施。 負責數據統計、分析和上報。 制定全縣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并組織實施,參與制定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負責全縣企業(職業)年金及相關社保基金管理合同的登記; 依法監督檢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障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和職業年金的管理和投資運作情況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監督檢查就業情況檢查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受理投訴舉報,組織調查處理重大案件。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負責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指導。
(三)就業促進和專業能力建設單位。 制定全縣就業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制定并組織實施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區域有序流動、創業帶動就業等政策。 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 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落實特殊群體就業、就業援助、就業創業培訓等政策。 制定全縣就業補貼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對就業補貼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外國人來揚就業新安排。 制定全縣失業保險政策、計劃、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并組織實施全縣失業監測預警制度。 落實上級預防、調節和控制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制定失業保險待遇和支付標準,落實上級經濟結構調整中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政策措施。 負責縣就業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農民工工作的總體方針和部署,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 負責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制定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能力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制定國家職業分類實施辦法、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并監督實施; 指導全縣按照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制定臨產準備制度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格預審和報告工作; 制定高技能人才培養、發展和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 制定本縣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細則并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和管理。
(4) 勞動關系股。 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的管理; 制定境外(境外)和本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 承擔人力資源中介服務、就業中介機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的行政許可; 制定全縣企業職工調配政策,承擔特殊需求人員調配工作,并辦理具體調配程序; 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工程; 承擔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貫徹落實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全縣勞務派遣機構的行政許可審批,指導和規范全縣勞務派遣工作。 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建立企業工資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工資總額管理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與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的分配。 監督上級制定的勞動標準和員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企業員工檔案的建立、工時長度認定和管理; 承擔文體單位特招人員的行政許可、集體工作和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等工作。 合同審查和登記工作。 落實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杜絕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現象。 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關閉、破產職工勞動權益保護政策,規范企業裁員。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單位)。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全縣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 統籌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負責事業單位編制和在職人員調(選)用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縣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府工作人員和“有錢換服務”(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管理工作。 制定事業單位人員配置政策并組織實施。
組織推進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創新人才評價機制。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的實施。 指導和監督全縣職稱評審工作,負責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和各系列(專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和中小學教師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建設和管理職稱評審委員會。 負責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才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英語作文網,協助組織實施重大人才計劃和項目。 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 負責政府特聘專家、有突出貢獻專家、政府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 制定健全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留學回國人員來揚州工作、定居、創新創業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制定境外(境外)機構在我縣招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 配合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落實國家立功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考評達標表彰工作,承擔縣級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開展活動,承擔縣級表彰獎勵活動和國家、省、市級表彰獎勵對象的相關管理服務。
(六)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各項津貼、補貼制度并監督執行;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和退休人員退休福利管理;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福利(包括病休、辭職等)和遺屬福利的考核;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工齡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確定; 負責確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離退休、離退休、離退休工作的落實;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負責落實職工病假、工傷、死亡、因公死亡、休產假等期間的休假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
(七)養老保險股。 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 落實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延續政策和程序。 負責確認全縣參保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資格; 負責協調全縣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退休)、辭職、退休條件的審批; 負責審批全縣特殊工種和退休人員的退休申請。 落實參保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政策和支付標準以及傷殘補助金政策和支付標準。 負責確定全縣企業職工工資發放期限。 負責企業年金計劃備案工作。 落實省總體政策和資金管理辦法,完善資金預測預警體系。 負責我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節制度的組織實施。 落實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并組織實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和文件; 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等地方性規范性文件; 會同有關方面制定并實施本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制定征地過程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的審查辦法; 檢查指導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單位。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咨詢、受理、辦理和證照的發放;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和日常監管;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 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和窗口辦理服務綜合管理工作; 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綜合協調責任; 承辦縣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文件。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依法行政、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 負責審查部門規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并報上級備案審查。 負責本機關法律服務相關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綜合分析反映信訪動態,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督辦重要信訪案件,協調辦理相關信訪事項。 負責部門綜合管理、維穩和安全生產協調工作。
(九)工傷保險股。 制定本縣工傷保險地方配套政策、規劃、辦法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牽頭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制定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具安裝機構的具體標準條件和資質條件,負責審核、年度審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負責全縣工傷保險依法參保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鑒定; 負責員工疾病退休情況的鑒定。 根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帶頭保護職業病患者; 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陽新縣工作站日常工作。 負責縣企業老職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政工單位)黨委。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 負責局及所屬機構的設置管理;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考核、獎懲、選拔、選拔工作。 聘任、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等干部人事工作; 組織實施局系統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
負責局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機構基層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
負責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紀檢監察、紀律作風、作風、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
負責局黨群日常工作并指導所屬機構開展相應工作。 牽頭工會、共青團、婦女委員會、計劃生育等群眾團體的工作。
離休干部單位。 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牽頭局老年黨支部、關愛下一代、老年體育協會工作。